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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述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条

试述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条

发布时间:2026-01-06 13:54:01
推荐参考答案 ( 由 题搜搜 官方老师解答 )
答案:(2)八周岁以上:第十九条: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”第二十条:“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”(3)抚养、教育、监护:第二十六条:“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”、第一千零六十七条: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”、第二十七条:“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①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②兄、姐;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”、第一千零七十四条:“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有抚养的义务。”、第一千零七十五条:“有负担能力的兄、姐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、妹,有扶养的义务。”(4)性骚扰追诉期:第一百九十一条:“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,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。”(5)禁止买卖未成年人:第一千零四十四条:“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。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。”(6)继承权:第一千零七十条:“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”、第一千零七十一条: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”(1)胎儿:第十六条:“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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