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:对登记失业人员、大学毕业生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 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,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。对合伙经营和组织 起来就业的,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。对利用上述两类 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,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(展期不贴36息)。 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,由财 政给予50%的贴息。
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,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,自筹资金 不足的,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;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 来就业的,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;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 的,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。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的,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