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:新保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内容是: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机关、单位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(一)未按规定定密、解密的;
(二)未按规定审批擅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;
(三)擅自委托非涉密单位、非涉密人员维修涉密信息设备的;
(四)未按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,将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公开发布的;
(五)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携带、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;
(六)非法获取、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;
(七)泄露或者非法获取、持有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;
(八)其他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