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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自考经济法概论(财经类)历年真题及答案⏺

全国自考经济法概论(财经类)历年真题及答案⏺

发布时间:2025-08-30 20:54:38
推荐参考答案 ( 由 题搜搜 官方老师解答 )
答案:答:(1)工资、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。工资、薪金所得,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(全月工资、薪金收入- 2000元)×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张教授工资应纳税额=(5500 - 2000) ×l5%-125=400(元)(2)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。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: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=应纳税额×(1 -30%)张教授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为:应纳税额= 12000×(1- 20%) ×20%=1920(元)实际缴纳税额=1920×(1- 30%) =1344(元)(3)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。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: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王某劳务报酬所得税额= 5000×(1-20%)×20% =800(元)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4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。(5)张教授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=400 1344 800 0=2544(元)全国2011年1月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(财)试题课程代码:000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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