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( )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 A、30B、20C、10D、50 发布时间:2025-06-09 06:20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