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,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挪用公款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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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,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挪用公款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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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收受各种名义的手续费、回扣,以受贿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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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的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处_(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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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的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是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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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的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处()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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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,在经济往来中,在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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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,在经济往来中,在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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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、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行为,应判为(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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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的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对 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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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党和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(公司)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应如何处理?